主要用途 | 增味劑 |
執行標準 | 國標 |
型號 | 食品級I+G |
包裝規格 | 1*25 |
有效物質含量 | 99% |
含量 | 99.5% |
是否進口 | 否 |
用途
可用作增味劑(鮮味劑)。本品常與谷氨酸鈉合用,其用量約為味精的2%——10%。可與其他多種成分合用,如一種復合鮮味劑組分為味精88%、呈味核苷酸8%、檸檬酸4%。另一組分為味精41%、呈味核苷酸2%、水解動物蛋白56%、琥珀酸二鈉1%。
化學性質白色至近乎白色結晶或粉末,無臭,有特殊滋味。與L-谷氨酸鈉有相乘鮮味效果。味覺閾值0.0063%。易吸濕,吸濕量可達20%~30%。易溶于水(25g/100ml水,20℃),微溶于丙酮和乙醇。用途調味劑。一般與ChemicalbookL-谷氨酸鈉混合后廣泛用于各種食品,加入量約占L-谷氨酸鈉的2%~10%。用途5’-呈味核苷酸二鈉是國內外允許使用的呈味劑,單獨應用較少,常與味精一起使用,混用時鮮味有相乘的作用。我國規定可用于各類食品,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。
應用領域
在食品工業中,鮮味劑用于液體調料,特鮮醬油,粉末調料,肉類加工,魚類加工,飲食業等行業。
1,家庭及飲食業應用調味品 菜肴及湯汁加入0.1-0.5%復合鮮味劑,不但湯汁鮮,并賦予濃厚的肉香味。用于燒肉,燒雞,燒鴨,燒羊肉,鹵制品,紅燒魚等的各種自 制佐料汁中,加入0.5-1%的復合鮮味劑。
2,肉類食品加工按一定比例的酵母味素,水解動物蛋白,I+G,味精,用于肉類食品中,如火腿,香腸,肉丸,肉餡等,具有矯味作用,增進肉香熟成,賦予肉制品濃郁香味。
3,復合鮮味劑用于各式快餐食品方便面湯料中